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個人間借貸所收取利息,屬於《所得稅法》規定的利息所得,應一併納入實際收取年度的所得中課徵綜所稅。
此外,若雙方約定到期後本息一次還清,就應在收到本金及利息的年度一次申報全部利息所得,而非在借款期間逐年分別計算利息,申報綜所稅。
南區國稅局舉例,甲君在2021年1月1日借給乙君500萬元,約定年息5%,乙君在2023年12月31日一併清償本金及三年利息共計575萬元,甲君在2023年一次收到本金及利息,在2024年5月報稅時,就應將75萬元利息所得併入綜所稅一併申報。
此外國稅局提醒,由於這筆利息所得為私人間借貸,不是來自金融機構,因此無法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規定。
新聞來源「聯合新聞網」
ET Bank超速貸是三大融資公司的直屬優質經銷,提供免費貸款諮詢,線上即可依您的需求條件,篩選建議合適的個人貸款方案,在您了解額度、利率、月付金、期數等明確的方案資訊後,可再評估是否申請。ET Bank超速貸非代辦,免手續費,安心快速解決您的資金問題!歡迎立即免費諮詢。
免費電話
立即諮詢
線上客服